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人:郑纲  发布时间:2013-10-24   浏览次数:825

各教学单位:

按照《东华理工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》、《东华理工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》、《东华理工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程序》,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即将开始,为了做好该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毕业实习工作

1. 以专业为单位提交毕业实习计划。主要内容包括:毕业实习的组织与领导,毕业实习目的与任务,毕业实习内容和具体安排,毕业实习的形式、方法和检查办法,实习指导教师选派与聘用,实习单位落实与安排,考核标准及评价,纪律和安全要求等。

2. 按《毕业实习工作记录》内容要求和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毕业实习各项工作的布置。下达实习开始时实习指导教师要给指导的学生下达《毕业实习任务书》,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认真填写《毕业实习工作记录》。实习结束后《毕业实习工作记录》要上交所在学院,各专业参照学校《东华理工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》并结合本专业特点,确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

3. 提交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总结。主要内容包括:毕业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、实习教学质量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、解决措施和建议等。实习结束后,各专业要召开实习生座谈会,了解学生实习情况,并填写实习总结。

4.各专业做好毕业实习成果的整理与汇编工作。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提交毕业实习成果(装订成册),应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毕业成果写作的规范,远离学术不端行为,对于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达50%以上的毕业实习成绩以零分计。应督促指导教师和实习生在毕业答辩前进行实习成果汇报展示,做好学生个人实习总结、实习队总结、实习成果及相关资料汇编,请各位指导教师配合各专业,在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成果汇报展示时注意留存照片、文档资料等。毕业实习的学生应提供单位实习鉴定等相关材料、书写毕业实习报告,各指导教师应及时完成对学生的毕业实习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。

5.督促学生及时返校,认真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,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经批准,否则按学生考勤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
6.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。毕业实习期间,请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责任书的签订工作,采取有力措施,保证学生在外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
7.自查与检查。各学院首先按要求自查2013届学生的毕业实习情况,按第4点内容进行资料的整理与成果汇编工作;教务处将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阶段,开展毕业实习检查,并通报检查结果。

二、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

为了做了2014届本科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按照《东华理工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》,再次强调如下:

1.审题要求

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课题申报时,必须同时认真、规范完整撰写和提交任务书。院(系)对毕业设计(论文)课题要严格把关,保证课题要能体现专业综合训练的要求,来源于生产实践的课题数不少于总课题数的50%,新课题数不少于总课题数的30%

鼓励结合行业、地域的具体工程或案例进行课题申报,避免大而空、空而泛的课题,避免脱离专业主要能力方向培养或只涉及某一门课程的知识的课题;鼓励申报结合“挑战杯”和“学校创新、创业训练计划”或“科技创新”课题;多人选做一个大的课题时,应明确各位学生的工作任务和协作要求,注意学生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。本科专业提供给学生选择的课题一般以一人一题为主,课题容量应大于本专业班级毕业人数。课题要求保证难度适中,工作量饱满适量。

2.选题要求

教师指导学生本科专业毕业设计(论文)人数不超过10人。各院(系)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校外实践经验丰富的、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、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,但要填写《东华理工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外聘指导教师审批表》,同时学院要配备本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负责掌握进度、要求、协调有关问题。注意学生毕业实习应结合设计(论文)选题进行,各本科专业有50%以上的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在实验、实习、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。各专业于20131116日前应完成选题工作。

3.开题要求

本科毕业生需填写《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报告》,开题要在设计(论文)正式开始两周前完成。选题一经确定,一般不得变更课题。如学生在就业单位实习和进行设计(论文)而要求变更课题的,需在设计(论文)正式开始两周前向指导教师提出变更课题申请,提交相应的任务书,经各系审核、所在学院批准后,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。各专业于20131228日(第十七周)前应完成开题工作。

4. 过程指导

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做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过程中,要加强监控,指导学生搜集材料,检查学生课题进度,批语要反映真实情况。每周要求安排不少于二次固定时间和地点的集中指导,并将具体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。学生在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过程中去校外实习或在校外做毕业设计(论文)等,须填写《学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审批表》,并得到批准。否则以旷课处理。

5.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和设计(论文)修改

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于答辩一周前交指导老师审阅,由指导老师提交院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。指导老师在认真审阅后,按评分原则和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后,交专业答辩委员会(小组),由答辩委员会(小组)主任召集其他专家评阅,并写出评审意见。

6.答辩要求

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。专业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的完成程度、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,并在参考指导老师和评阅人的评语及初评成绩的基础上评定成绩。

7.评优及后期工作

各专业答辩委员会从每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中推荐3%加校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选。院系做好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档案的归档工作,包括提交教务处的2014届本科“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”和“毕业设计(论文)汇总表”(最终稿)。

请各院系于2014110日前将《选题一览表》和《指导教师安排表》交教务处实践办(南昌校区交李农勤、抚州校区交黄科文老师处)。

注:长江学院各专业参照执行。

附件:1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外聘指导教师审批表.doc    

2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学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审批表.doc    

3附件3:东华理工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。。。。.doc

4附件4:东华理工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。。。。.doc

5附件5:东华理工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---.doc

6附件6:东华理工大学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及管理工作评价规则。。。。.doc 

  

教  务  处

20131023